颱风假非假期!支薪没道理?
颱风假本身来说根本不是一种假期,他只是一种特殊应变的措施罢了......颱风当日劳工没有给付劳务,雇主自当不用给付工资。
看到两位法律界的前辈针对颱风假有些想法及意见,有读者问我的意见,我想了想,就这个主题我提出个人的看法与大家讨论,开始之前我先提一个概念,我们讨论的目的是想要让政府的立法更加的完备,所以每一个人的看法与想法都应该被接纳,我们要学习接纳别人的看法,不用凡事都分出对错出来,那是无意义的,希望大家能有这个心态,我们才能更进步。
一、颱风假的本质不是一种假期,不适合放在劳工请假规则:
其实关于颱风假的文章我写了大约有5篇,该有的基本概念都在里面了,各位可以去参阅,颱风假本身来说根本不是一种假期,他只是一种特殊应变的措施罢了,与无薪假是同一种性质,因此有人提到要放在劳工请假规则中,我个人持反对的意见,因为把一种名称相同、但法律性质不同的规定放在其中,只会造成更大的混淆罢了。
二、颱风当日劳工没有给付劳务,雇主自当不用给付工资:
劳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不能给付劳务,这明显不能归责于劳方或资方,因此针对此类情形,雇主当不用给付当日之薪资。
三、法院与劳动主管机关的实务见解有所落差早不是新闻:
有两位律师各自引述不同的参考论点,这都是正确无误的文件资料,但法院与劳动主管机关实务见解的落差早不是新闻了,再加上劳动法令在没有修法的情况下,会有此类的争议其实是一种正常的现像,但如果以劳动主管机关的逻辑来看,目前可以参考的就是「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。」
四、不计算薪资与扣发薪资是同一种概念?
我的法学素养没有很好,但对我来说,不计算薪资与扣发薪资应该是不同的概念,扣发这个字眼应该是企业「该给未给」才会出现的字眼,但以颱风假来说,员工当日没有去工作,企业也就不计算薪资,但我常看媒体用「扣发薪资」的字眼,个人觉得是有使用上的误差,不计薪与扣薪是不同的。
五、我们来看看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:
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第7条:
劳工因前点所ABC之情形而无法出勤工作,雇主不宜扣发工资。但应雇主之要求而出勤,雇主除当日工资照给外,宜加给劳工工资,并提供交通工具、交通津贴或其他必要之协助。
字眼是「宜」,那就是没有强制,只是建议罢了,因此有律师用此来说明企业要给足双倍薪资的说法,我个人是持不同的看法,反道我会认为现行颱风假的给薪标準是对的,有来工作就是给当日薪资、没有来就不计算当日薪资。
结语:
还是老话一句,我的部落格强调弹性与变通,只要企业内部可以接受的话,发3倍薪也是可行的啊,以上是我个人的意见供各位参考,谢谢大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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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海威
劳动法令可以很简单、也可以很複杂,我希望用ABC白话、易懂的文字来让大家了解其中的内容,也希望透过大家的学习,慢慢将这个劳动法令观念建立起来,在职场上获得应有的保障。